一男子和朋友去棋牌室打牌,因手气太好赢了全场,结果被牌友们和老板娘一起揍了一顿。事后男子报了警,并要求老板娘赔偿3万元,却遭到拒绝。。
据了解,杨先生没有什么爱好,就喜欢摸摸牌,所以一到休息的时候,棋牌室总能看到他的身影。
此前,杨先生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某茶庄的老板娘高某,高某的茶庄内开了几间棋牌室供人娱乐,所以双方互加了微信好友。
前段时间,杨先生闲来无事,正巧高某在组织牌局,于是杨先生就去了趟茶庄。高某见到杨先生后,就安排了3个人和杨先生一起玩。
由于大家都不认识,杨先生也就该怎么打怎么打,谁知杨先生那天的手气特别好,就他一个人赢了,不过赢的金额不算大,也就几百块钱。
杨先生决定见好就收,于是和另外三家打了个招呼准备离开,结果遭到了另外三家的谩骂。杨先生气不过,与对方对骂了起来,结果遭到了对方3人的围殴。
杨先生想要反抗,谁知老板娘高某却冲了过来,抱住杨先生使其无法动弹,只能硬生生的挨着其他3人的揍。杨先生的手上、眼眶、头部都受了伤,衣服也被撕破了。
事后,杨先生报了警,并通过监控看到对方3人相伴出去吃东西去了,原来这3人是一伙的。
杨先生怀疑自己遇到了“杀猪盘”,只不过这3人的技术不行,被自己“反杀”了。
之后,杨先生去医院花了500多元治疗,然后要求3名打人者赔偿3万元,结果对方3人理都不理。
无奈之下,杨先生就盯上了高某,杨先生认为高某应当先垫付赔偿,但同样遭到了拒绝。
目前,警方正在侦办此案。
有网友说:“输不起就别玩,打牌有输赢很正常,居然还动手打人,太没牌品了。”“这老板娘应该和这3个打人者是一伙的吧,不然为啥子只抱住杨先生一人?警方应该把老板娘也抓了。”
还有网友们表示:“对方3人打人是不对,但杨先生这也算赌博了吧,也应当进行处罚。”
1、那杨先生该找谁索赔?
首先,杨先生被3个牌友围殴,这性质十分恶劣。
只是杨先生并未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所以即便警方抓到了那3个人,也不会进行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项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只要抓到那3人,他们至少面临每人10日治安拘留,以及每人500元的罚款。
其次,高某拉偏架不一定算同党,但是杨先生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只是高某不用全部赔偿。
从因果关系来看,那3个牌友是直接施暴者,杨先生应该向他们3人索赔。
但是本案发生在棋牌室,所以老板娘高某应当保障杨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现在杨先生在棋牌室被3名牌友打了,高某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也就是说,高某只需要承担补充责任,无需承担全部责任。即便高某有其他过错,也只需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当然,杨先生看病以及误工费等是否需要3万元,也需要拿出各种证据,不是他开口多少就多少。
2、那赌博到底涉及多少金额才需要处罚?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至于多少金额的输赢才不算赌博,公安机关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个人赌资在200元至500元为起点,或者个人单次(局)赌博输赢额为20元以上的,视为赌博,会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只要不超过200元的输赢,就不会视为赌博。而如果是亲属之间带有财物输赢的打牌娱乐活动,则不予处罚。
因此,如果杨先生赢钱超过200元的,那就视为赌博,而对方3人输钱均没超过200元的,就不认定为赌博,所以杨先生的处境还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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